喜讯|孙大勇律师团队代理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与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双双荣获深圳律协2021年度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奖
2022-06-30深圳专利侵权律师
“锐意创新,建设未来”,随着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到来,深圳市律师协会于4月26日上午发布了“2021年度深圳律师承办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经过公开征集、初审、专家复审,最终评选出“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四大领域十大典型案例。孙大勇律师团队申报的两案例同时入选“商业秘密与不正当竞争类”与“专利类”十大典型案例。
(图为孙大勇律师获奖照)
(图为周蓉律师获奖照)
获奖典型案例一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深圳市世方环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豫宏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万商义乌小商品市场运营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图为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奖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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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
本案为涉及字号名称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被告方从“义乌小商品城”、“义乌国际商贸城”等名称的知名度形成原因出发,分析“义乌”字号具有悠长的历史原因,知名度形成的贡献主体不单一,引导法院考虑原告对该名称知名度形成的贡献度,以及如果支持原告诉求将带来的行业影响等宏观因素,进而否定原告提起本案之诉的主体资格。
本案体现了法院在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中不仅会考量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同时还会考虑更为宏观的因素,进而平衡个体与社会公众利益。本案对于同类案件的代理与审判均有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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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律师心得
原告就“义乌小商品城”、“义乌国际商贸城”等名称针对被告一不同行为同时发起了9个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并且原告在每案中主张的赔偿金额均十分高,少则为五百多万(如本案),多则上千万。在此之前,原告就依据“义乌小商品城”、“义乌国际商贸城”等名称针对其他主体在全国各地提起了大量的不正当竞争纠纷系列案,该些案件最终均判决原告胜诉,相关被告均须向原告承担高额的赔偿金。上述种种情形对委托人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对其极为不利。本团队接受被告一的委托代理该系列案之后,不像在先案例那样拘泥于原被告双方的名称是否构成相同、近似,是否容易产生误认、混淆等法律明文规定的抗辩事由,而是先结合分析原告提供的庞大的证据,追溯案件涉及的“义乌小商品城”、“义乌国际商贸城”等知名服务名称的历史渊源,率先提出在先案例中被告方均没有提及的抗辩理由,并向法院充分阐述了该抗辩理由,突破了对我们不利的局面,最终迫使原告撤回对被告一的所有诉讼。
获奖典型案例二
深圳市和力泰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市益豪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品尚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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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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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律师心得
就案件难度以及专业性而言,本案涉及的技术事实复杂,委托人在展会中遭到会务中心的专家判定构成侵权,产品被迫下展,委托人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亦败诉,形势对委托人极为不利。本团队受其委托向最高院提起上诉。充分发挥团队技术+法律的专业组合优势,将枯燥的技术演绎成生动的庭审阐述,最终打动最高院支持我方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判定我方委托人二审胜诉。LAW FIRM律师介绍
孙大勇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律师
大成全国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理事、委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专利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
广州知识产权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大成深圳办公室知识产权部 主任
近18年知识产权领域执业经验
广州仲裁委员会、IACG国际仲裁院、河源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中国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专家
律师介绍
孙大勇律师擅长处理疑难复杂、分歧较大专利案件,曾数次成功代理撤销、改判专利执法机关、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乃至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裁判。
孙律师曾为德国西门子、富士康公司、海尔公司、金门高粱酒厂及大疆创新、OPPO公司、TCL公司、美的等国内外知名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孙律师同他人合编有《智赢-出自律师的企业知识产权实务谋略》一书。代表性实务论文《颠覆技术事实认知方略在专利诉讼中的应用》荣获全国知识产权律师十佳论文奖,发表有《试析先例判决制度在中国的建构》(载于中文社科类核心期刊《学术探索》)、《新颖性宽限期情形在现有技术/设计抗辩中的适用》(载于《中国律师》杂志)、《最高人民法院前后不一的等同原则适用案给了我们什么启示?》(载于《专利代理》)等论文数十篇。
典型案例:
1.代理德国西门子公司VS某集团有限公司专利维权案(审理:温州市知识产权局,获得巨额赔偿)
2.代理富士康公司VS深圳市XX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谈判获得巨额赔偿)
3.代理富士康与美国GPNE公司专利侵权索赔案抗辩胜诉(手机芯片类)(审理:深圳中院,涉外案件)
4.代理海尔公司VS某台湾客商抗辩胜诉(审理:深圳中院,涉外案件)
5.代理深圳市战音科技有限公司VS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侵权纠纷抗辩胜诉案(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撤销广东省高院、深圳中院判决)
6.代理不见不散公司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胜诉(审理:最高人民法院,维持北京高院、北京知产法院判决)
7.代理益豪公司VS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撤销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
8.科软公司再审胜诉案(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湖北高院,再审撤销宜昌中院判决)
9.代理请求人亚奇公司宣告天津某公司专利无效行政诉讼案(涉及专利专利号:2012204154096,专利名称:母头连接器)胜诉,涉案专利被判决宣告全部无效(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
10.代理台电公司诉某股份公司商标维权纠纷案,我委托人胜诉(审理: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改判)
LAW FIRM律师介绍周蓉
周律师系大成深圳孙大勇律师团队律师,拥有中国司法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证书。毕业于湖南工程学院化学化工系,获轻化工程学士学位,毕业湘潭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知识产权方向)学位,系大成全国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律师介绍
周蓉律师从业8年,处理过大量的专利侵权纠纷、专利权权属纠纷、专利无效纠纷、商标侵权纠纷、著作权权属及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侵害商业秘密纠纷、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以及金融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赠与合同纠纷、所有权确认纠纷、离婚纠纷、劳动争议、产品质量损害纠纷等。
重要客户:
曾为周大福珠宝金行(深圳)有限公司、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Ubiquiti Networks,Inc. (尤比奎蒂网络公司)、MAYO CLINIC (梅奥诊所)、香港森科产品有限公司、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Amtel Cellular Sdn.Bhd.等国内外知名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荣誉涉及:
1.代理的梅奥医药教育及研究基金会(MAYO FOUNDATION FOR MEDICAL EDUCATION AND RESEARCH)、梅奥诊所(MAYO CLINIC)诉深圳梅奥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于2021年8月入选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十宗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2.代理的香港森科产品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于2021年3月被广东高院选中作为湾区睇法之法案追踪节目的示范性宣传案例,做为森科产品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接受广东电视台的采访。
3.2021年12月入选第四批广东省涉外律师先锋人才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