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专利侵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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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最高院,孙大勇律师助力瑞昇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终胜诉

2023-06-21深圳专利侵权律师

摘要:

近日,大成深圳办公室孙大勇律师团队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的《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完全支持了孙大勇律师提出的、关于深圳某公司生产的真空干燥炉构成侵权的主张,裁定孙大勇律师代理的瑞昇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胜诉。至此,瑞昇公司指控深圳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走完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行政调处程序、深圳中院、广东高院民事审判程序、最高院的审判监督程序等全部的行政、司法程序,终于以大成委托人的胜诉为结局画上圆满句号!


据悉,专利侵权判断包括两大原则:全面覆盖原则和等同侵权原则。采用等同侵权原则进行专利侵权判断是司法判断的难点,对原告和被告乃至执法、司法机关而言都是极大挑战。要准确的论证等同侵权或者排除等同侵权往往需要跳出法律思维去探讨技术的渊源和变迁并最终重新回到法律的轨道上来进行分析和辩驳,这对代理律师而言绝对是一种技术与法律的双重挑战!


孙大勇律师团队不畏挑战,不仅用等同原则保护了瑞昇公司的专利合法权益,且在过往因沧州市科学技术局、湖南省知识产权局、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拒绝适用等同原则进行专利权保护、专利权人前期败诉的情形下,毅然接受专利权人的委托,充分运用其所掌握的技术分析、解释方法和法律技能,通过行政诉讼或者民事上诉的方式分别通过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一一撤销了前述的专利执法决定或者一审判决,很好的维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2014123日,瑞昇公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并于2015610日获得名称为一种真空干燥箱、专利号为ZL201420749929.X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授权后,瑞昇公司发现深圳某公司未经其许可授权,擅自生产、销售及许诺销售涉案侵权产品,给瑞昇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为制止深圳某公司侵权,维护瑞昇公司的合法权益,瑞昇公司于20163月向深圳市市场监督和管理委员会龙华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起专利侵权投诉。深圳市市场监督和管理委员会龙华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投诉后依法对深圳某公司正在生产、销售的被控侵权设备展开调查并现场拍照、取样。


20164月,瑞昇公司撤回专利侵权投诉转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11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认定深圳某公司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的接触式真空干燥炉构成专利侵权,依法应当承担立即停止侵权的法律责任。




一审宣判后,深圳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因案情复杂,技术问题突出,广东高院派出技术调查官参与本案的技术事实调查。201811月,广东高院发出终审判决,再次支持了瑞昇公司的诉讼主张。


深圳某公司不服广东高院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院经慎重审查后决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此案。


一般而言,最高院的审判监督程序是决定本案最终胜负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绝不可等闲视之,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满盘皆输。为打赢最后的诉讼保卫战,瑞昇公司决定继续委托孙律师团队代理本案,以夺取最后的胜利。




针对深圳某公司的主张,孙律师代表瑞昇公司向最高院提交了答辩意见并代理开庭。最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重查此案后认为,孙律师提出的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的主张能够成立,深圳中院、广东高院支持孙律师提出的被控侵权产品等同侵权的主张程序合法、事实理由充分,遂裁定驳回深圳某公司提出的再审申请主张。至此,瑞昇公司指控深圳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走完行政投诉程序、两级民事审判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全部的行政、司法程序,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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